
2025-07-25
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
社会各界:
华兴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郑重声明:
本机构经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,保证从事的认证活动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开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管理制度符合认证认可有关要求;相应领域专职认证人员的数量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。
本机构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的规定,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,按照认证标准和规范、认证规则等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从事认证活动。不会受来自任何一方影响认证公正性压力的影响,对社会负责;思想开明,善于学习,勇于探索,创新发展,节能环保,践行质量、环境、安全、有机理念;严格为受审核方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保密,为企业提供公正、高效、优质服务。
在认证工作中保持诚恳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、严谨的态度,不断完善、改进内部管理体系,保证认证活动的质量,树立机构的良好市场信誉。
愿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联系电话:028-62738122;或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自律监管部投诉(电话:010-65994253)。
华兴检验认证有限公司
2025年5月16日